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怀磊 通讯员 张良伟
近日,阳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时,一黑色小型轿车见到正在执勤的交警后,随即转弯改变行驶路线,行为十分可疑。
执勤民警示意车辆停车接受检查,不料黑色轿车径直驶入一村居胡同内。执勤民警示意驾驶人降下车窗接受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并未饮酒,但神色极为慌张。当民警要求其拿出机动车驾驶证时,他支支吾吾,动作迟疑地递给执勤民警一本张贴与其本人样貌较为不符照片的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执勤民警再三询问年龄、身份证号等信息,驾驶人这才说出“证是拿别人的,车是租来的”事实。
执勤民警依法将其带回中队接受处罚,经询问了解到,驾驶人田某刚年龄14周岁,在炫耀、从众的心理作用下,7月4日下午与朋友共同租了这辆黑色轿车,由于租车需要相关证件,于是田某刚让证件齐全的朋友张某金帮忙租了车。刚接过车辆过把“驾驶瘾”的田某刚看到前方有交警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深知无证驾驶是违法的,这才有了看见交警就调头试图逃避法律打击的驾驶行为。
执勤民警通知其监护人前往中队一同接受法治教育,告知其违反的交通法规及该行为对社会及家庭的危害性,田某刚的监护人承诺今后将严加管教,杜绝此类行为。最后民警依法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对其朋友张某金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这一违法行为依法处以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每个孩子都是家庭的希望,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绝对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否则不仅触犯法律规定,也会给自身、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切勿忽视交通安全,更不可纵容未有驾驶资质的青少年驾驶机动车、电动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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