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信用南京——南京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浦口区)获悉,因未经考古调查、勘探进行工程建设,南京珍珠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8月19日,被南京市浦口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
8月18日,南京市浦口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样因未经考古调查、勘探进行工程建设被南京市浦口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
南京珍珠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共被处罚2次,分别为宁浦文综罚字〔2025〕4号和宁浦文综罚字〔2025〕5号,共计罚款10万元。
南京江北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被处罚3次,分别为宁浦文综罚字〔2025〕8号、宁浦文综罚字〔2025〕9号和宁浦文综罚字〔2025〕10号,共计罚款21.5万元。
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处罚1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宁浦文综罚字〔2025〕7号,罚款5万元。
南京市浦口区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被处罚2次,分别为宁浦文综罚字〔2025〕2号和宁浦文综罚字〔2025〕3号,共计罚款19万元。
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被处罚1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宁浦文综罚字〔2025〕6号,罚款6万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在南京市的大部分工程建设都需要进行建设前的考古调查、勘探。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 和《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条例》中发现,都对建设用地施工前应当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有明确规定。
2020年印发的《江苏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提到,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内容,充分体现了江苏省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这一事件也为相关企业和单位敲响了警钟,提醒在工程建设前须依法依规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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